所有 USC 住宿设施都配有家具,但需要住户携带基本个人物品。
所需物品
- 毛巾
- 毯子
- 棉被
- 床单
- 枕头和枕套
- 手机
- 电源插座/防浪涌插座
- 台灯
- 洗漱用品
- 衣架
- 装饰品
- 风扇
- 电视 (住房有线电视服务需要您的电视具有数字接收功能)
如果您的住宿分配包括厨房,您还需要带:
- 餐具
- 玻璃杯
- 烹饪和进餐用具
- 锅和煎锅
- 微波炉
- 小型厨房电器(您可能希望与室友协调厨房用品需求。)
禁止 携带的物品
宠物 – 学生不允许在 USC 住宿中饲养狗、猫或其他宠物。唯一的例外是 10 加仑(或更小)水族箱中的鱼。被发现饲养宠物的住户将被收取大量清洁和重新铺地毯的费用,并被记录为违反大学规定。
空调和厨房电器 – 如果您需要空调房,请在申请时选择带空调的住房,因为不允许自行安装空调。微波炉、电磁炉、烤面包机、热水器、咖啡机、烧烤炉和电饭煲等烹饪电器仅允许在带厨房的住宿单元中使用,禁止在学生房间和其他空间中使用。
卫星电视天线 – 安装这些设备属于对建筑物和/或房间或公寓的“物理改造”,出于安全和安保原因不允许这样做。请记住:所有住宿设施都配有有线电视服务。